大灣區「跨境理財通」啟動,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發佈日期: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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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跨境理財通」啟動,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前言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線上啓動儀式9月10日舉行,標誌著計畫的正式啓動,讓包括香港、澳門和廣東省內九市居民可跨境投資粵港澳大灣區內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跨境理財通」的啟動,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家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本文 

「跨境理財通」是首個專為個人投資者而設的互聯互通機制,有利於促進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便利化,因此也是一個重要的民生項目。廣東九個城市的居民將可以購買香港和澳門的投資產品,同時港澳散戶投資者也將能夠購買內地的投資產品。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跨境理財通」是大灣區金融發展的一項里程碑,是深化並擴大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重要舉措,凸顯香港在「一國兩制」下金融體系的獨特優勢,有助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促進國家金融發展和市場對外開放。

 

中國央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讓這些鄰近的金融市場更加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將進一步為港澳金融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助推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和發展。」

 

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說「跨境理財通」將為大灣區內居民拓寬跨境投資的渠道,增加資產配置的選項,並為金融和相關專業界別開展更廣闊的市場和帶來龐大商機。這舉措將吸引更多國際金融機構立足香港,以拓展內地業務,並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資金進出內地重要橋樑的角色,以及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南向通」和「北向通」總額度暫定各1500億元人民幣 

「跨境理財通」包含「北向通」和「南向通」,此次是南北向同時開放。港澳投資者和大灣區的大陸投資者,都可通過當地銀行購買對方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並作出多項創新制度安排,包括業務統一使用人民幣結算;也在防控金融風險方面有嚴密的機制安排等。

 

根據《實施細則》規定,對展開「南向通」業務的大陸投資者,必須具有粵港澳大灣區的大陸9個城市戶籍、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100萬等條件。目前對「北向通」可投公募基金產品的管理人資質,未作額外要求。此外,「南向通」和「北向通」的總額度暫定為各1500億元人民幣,單個投資者個人額度為人民幣100萬元,並對銀行機構和公募基金的買賣行為做了規定。

 

大灣區市場潛力巨大 

據德勤與澳洲會計師公會聯合發佈報告,大灣區內有超過600萬元(人民幣,下同)可投資資產的家庭超過45萬戶,累計可投資資產總額至少2.7兆元,凸顯市場潛力巨大。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也提到,目前大灣區人口佔全國約5%,GDP卻佔全國12%,擁有100萬美元以上的高增值家庭更佔全國1/5,因此認為大灣區其他城市對資產配置的需求殷切,香港可發揮自身熟知國際市場、專業服務等方面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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